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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名举报人社部官员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

2026-04-17 10:48:20 作者 : 浏览 : 2 次 0 评论

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、中纪委、中央第十一巡视组:

我们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,现向您实名举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从明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吴礼舵(原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)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主任吴剑英,组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破坏企业声誉并造成15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,涉嫌《刑法》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罪。

 

01
一、事实与理由

1、滥用行政权力,违规策划并发布不实信息,严重侵害我集团名誉权

2022年4月23日,被举报人朱从明、吴礼舵、吴剑英三人,利用职务之便,联合27家官办发证机构,违规使用人社部备案网站的二级域名,专门设立“山寨证书治理专栏”。在该专栏中,集中发布了74篇针对我集团的造谣抹黑文章。

被举报人朱从明、吴礼舵、吴剑英三人上述行为缺乏事实依据。被举报人未经过法定调查程序,亦未向我集团核实任何信息,便以行政机关名义对我集团的合法经营行为进行公开定性。

2、组织谣言大规模传播,造成全国性舆情

在针对我集团的不实文章发布后,被举报人利用其行政影响力,动员全国各地人社厅(局)及超过300家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对相关内容进行转载。截至投诉前,相关造谣抹黑文章的发布量高达1200余篇,形成了全国范围的负面舆情,严重干扰了我集团的正常经营秩序。

3、文章内容恶意定性,与事实严重不符

在上述文章中,被举报人多次使用“假、骗、山寨、国家不认可、扰乱市场秩序”等侮辱性、贬损性词汇。这些定性描述直接指向我集团的核心业务,与我集团长期合法合规经营、持有国家相关部门经营资质的事实严重相悖。被举报人的行为已超出正当行政监管的范畴,构成了对我集团商业信誉的恶意诋毁。

4、造成巨额经济损失,远超刑事立案标准

因被举报人策划、传播的上述造谣抹黑信息,引发重大舆情,导致我集团业务急剧下滑、合作伙伴流失、市场声誉受损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数据,截至2023年12月31日,已造成我集团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1511.4090万元。

根据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第66条,损害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之一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。被举报人的行为已远超该标准,情节严重,社会危害性巨大。

 

02
二、法律依据
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21条 损害商业信誉罪

2、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二)》第66条

 

03
三、举报请求

1、依法追究朱从明、吴礼舵、吴剑英等人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刑事责任。

2、责令人社部及下属单位、新华社、人民日报、中国新闻社、光明日报、工人日报、中国青年报、澎湃新闻、齐鲁晚报等相关单位,立即删除剩余296篇造谣抹黑我集团的文章,消除不良影响。

 

被举报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,利用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,捏造事实、组织传播、恶意定性,对我集团进行系统性打压,造成严重经济损失。其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,且社会影响恶劣。

我集团郑重承诺:将积极配合各级调查机关提供全部证据材料(包括不限于不实文章存档、转载链接清单、税务系统损失证明等),随时准备提供进一步的情况说明。

 

举报人: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

2026年4月19日

 

 

 
 
特别提醒
 
 
 
 
 
 

举报文章查阅平台:www.jypc.net.cn;证据征集邮箱:china@zgks.net;24小时援助热线:18951853458。(特别提醒:冒领军饷,是人社系统培训骗补的惯用伎俩。请用姓名和身份证号,在www.osta.org.cn上查询,看看自己的或者单位员工的个人信息,是否被用于培训骗补,冒领国家财政补贴和职工失业保险金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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